全面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居住证或者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再依据流动人口在我区连续工作年限、居住年限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报名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④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
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采集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2.招生录取
6月20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7月30日前,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招生日程
对口学校(2023年对口学校暂未公布,大家可以先参考2022年消息)
天生桥小学、实验小学、梨园小学、中山路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朝阳街道、天生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梨园小学、实验小学安排就读﹔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所在区域小学对口就读﹐北温泉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梅花山小学、华光小学安排就读;其他街镇小学招生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所在街镇教管中心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辖区内学校规模情况统筹安排在辖区内小学就读。
朝阳街道、天生街道和北温泉街道辖区内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中学在朝阳中学北校就读;水土、复兴片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江北中学就读;蔡家片区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兼善中学蔡家校区就读;其他街镇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辖区内中学对口就读。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